民事诉讼举证指南
——想打赢官司要有足够的证据
什么是证据?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事实的根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在民事诉讼中谁有责任提供证据?
您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证据不足将有什么法律后果?
如果您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的,将承担对已不利的后果。
提交证据有无时间要求
您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据,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您逾期提交的证据,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外,人民法院将不组织质证和采纳。
自行不能收集的证据该怎么办?
您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案件事实中的专门性问题如何证明?
您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将委托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在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该怎么办?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情况紧急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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